商河融媒2月24日讯 2月22日,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健全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夯实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控能力。
一、坚持责任推动,拧紧工作链条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为此,《预案》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做好气象工作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具体来看,《预案》主要包括运行机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与应急响应等内容。
二、坚持健全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为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明确职责、程序清晰、重点突出”的原则,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参考近年来市、县气象防灾减灾成功实践经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提升预案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防联动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充分利用各类先进技术和观测装备,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科学防灾,依法防灾,全民防灾,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坚持工作导向,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县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二是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组织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三是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明确了气象预警先导性作用,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气象部门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有关部门应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商河融媒记者曲战华 气象局通讯员贾立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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